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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子女家庭无论是否重男轻女,对二女儿都最容易忽视。二女儿往往最为独立自强,可能自身成就也最高,但就是热心参与家中的事,无论再累,只要家中曾经忽视自己的家人开始绕着自己赚,心里就比吃了蜜糖还甜。
刘盈评价,冤大头是也。
他家阿母不仅是典型的“二女儿”,还被外祖母和小舅父的一些屁话洗了脑,心中对家里有愧的冤大头“二女儿”。
这事还要从吕家搬来沛县时说起。
吕公的家世和刘家差不多,都是至少三代人没有当官的“六国遗民”。
若在祖地,吕家比刘家更有钱有势;但吕家被迫离开祖地,哪怕他带来再多的钱,地位都不如沛县本地豪强。
就是现代社会本地人也会抱团排挤外地人。如今财产都以土地为根基,豪强都是乡贤,离了家乡就从地头蛇变成了虫。
后世豪强都发展成世家郡望,唐朝一个不糊名的科举,强迫世家郡望住在京兆附近求官,世家郡望也废了大半。现在六国遗民还远不到世家郡望的程度,可想吕家被迫背井离乡的苦楚。
这一点,从阿母和姨母婚配的年龄就可看出。
阿母与阿父成婚的时候正值双十年华,在后世看来是风华正茂。但在此时,男子别说三四十不娶正妻,就是一辈子不娶,只要有子嗣(哪怕是过继的子嗣),都十分正常。而女子,《秦律》有规定,“六尺二寸许嫁”,也就是十三四岁就是婚龄。
阿母的婚事显然被吕家的祸事耽搁了。
背井离乡不能乱离,肯定要投奔亲朋故旧,才能在陌生的地方站稳脚跟。
吕公也寻了故旧,却不想着故旧不做人,友谊太虚假。
刘盈常被外公抱在膝头玩耍。“相面嫁女”什么的他没听外公提过,但外公曾以为他听不懂,常当着他的面,多次和大舅父感慨沛县令趁火打劫。
这件事《史记》中也有记载。
沛县令是外公好友,年纪与外公相仿。外公避祸,带全家来投,沛县令竟然求娶他阿母。
刘盈想到这件事,牙花子都要磨碎。
后世许多人乱解读,将“沛令善公,求之不与”解读为“沛县令要和吕家当亲家”,甚至干脆乱添了一笔,说是沛县令给儿子求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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