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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个人的独身是非自愿的,而不是说这是一种令人失望的状态,这种提法本身就很意味深长。这和一个“单身但寻找爱”或“没人约会但渴望约会”的人完全不同,也没那么单纯。非自愿独身这个词强烈暗示这种独身是被人强加在非自愿独身者身上的,甚至是违背他的意愿、强迫他接受的。涉及性的时候,这种暗示纯属蛮不讲理。只要非自愿独身者认为他有权和女人发生性关系,那么女人就有义务这么做,至于这是否违背她的意愿,他根本无所谓。基于这些理由,很显然,应该被视为自愿或非自愿的是性行为,而不是独身这种状态。
我们也许很容易因此得出结论,认为非自愿独身者完全无视女人的内心世界—认为女人没有思想,不过是个东西,不配做人,或者是非人类动物。在一些非自愿独身者的表达里,确实可能找到这个结论的依据:例如,在上文中,斯科特·贝尔勒侮辱女人是鬣蜥或蜥蜴。
我认为我们应该避免得出这种结论,因为这么做太过简单省事了。首先,非自愿独身者清楚地认识到,女人是有思想活动的,如果他想要她们喜欢他、崇拜他—更准确地说,如果他要求她们喜欢他、崇拜他,她们就有思想活动。罗杰的文字就很典型:他沮丧地揣摩为什么他渴望的女人不喜欢他,为什么她们会去“讨好勾引那些恶心的畜生”。他抱怨说:“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不喜欢我。”很显然,在罗杰眼里,这些女人有行动力,有欲望,甚至对性行为有自主权。因此,当她们喜欢其他男人而不是他这个“至尊绅士”时,他暴怒了。19
换句话说,这些女人拥有自由—她们有做出自己的选择的能力—这一点毫无疑问。但如果她们的选择对他不利,那么他就会憎恨这种自由。
我们回想一下斯科特·贝尔勒的小说标题—“被拒绝的青年”,这是他在青少年时期写的。虽然没有发表,但《华盛顿邮报》这样描述它:
这篇七万字的小说是一个中学男生的复仇幻想,他对那些躲避他、羞辱他的女孩心怀仇恨。男主人公斯科特·布拉德利评论她们的外貌,嘲笑她们的男朋友,对她们的蔑视感到愤怒。他难过地说:“那些辣妹都讨厌我,而我却不知道为什么。”
他杀死了她们,一个接一个,非常残忍,一边还欣赏着她们的身体。在最后的场景中,他割开了那个领头女孩的喉咙,然后从屋顶纵身跳下,此时,警察正向他包围过来。20
尽管小说中的情节与罗杰的自传及暴力行为非常相似,但贝尔勒是在20世纪90年代写的这篇小说,那时他是个高中生,而罗杰还是个小学生—据他自己描述,那时他正快乐地享受着童年时光。
为什么非自愿独身者有时会用如此去人性的、物化的语言来谈论女人—例如,把女人称作“女机器人”(5)?21我们前面已经看到,这并不是因为他们相信女人真的是非人类动物、性对象、机器人或其他类似的东西。一个简单的解释是:之所以用这种称呼,是因为他们的愤怒让他们想要贬低女性。非自愿独身者热衷于社会等级制度,包括类似于“伟大的生存之链”(6)这样的等级制度—最上面是上帝,最底层是非人类动物,中间是各种等级的人。所以,说一个女人不是人就是最极端的侮辱了。但她犯下的所谓道德罪行是人犯下的罪行,是只有人才会犯的罪,她被迫接受的惩罚也是人才会采取的行动。非人类动物不会背叛它们的主人,虽然它们可能会令主人失望。人类通常也不会对非人类动物实施报复。22如果他们这么做了,那他们不仅仅是伦理上有问题,而是脑子有问题了。在我看来,《白鲸》(7)讲的就是这样的事。
认为非自愿独身者不把女人当成完整的人的想法过于简单化了。这会让其他男人—那些虽然不会把女人称作“猪”或“狗”,但和非自愿独身者一样,认为自己有应得权利的男人—可以轻松地为自己辩护。如果有人指责他们有厌女行为,他们会说自己承认自己的妻子、姐妹、母亲或其他女性亲属是人。男人应该知道没有哪个女人是属于他的—他也不应该在一种不对称的道德关系中得到任何女人的爱、关心和赞赏。只要想一想,就很容易认识到一个明显的事实—女人完完全全是个人。真正困难的是承认她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思想的人,而不只是一个提供爱、性和道德帮助的人。她应该有权做她自己,有权和别人在一起。
非自愿独身者并非没有道德标准(虽然他们确实是极不道德的),他们深信某种特殊的道德秩序。他们不仅仅感到气愤,而且满腹委屈;他们不仅仅觉得失望,而且愤愤不平;他们不仅仅认为女人乃至全世界辜负了自己,而且还确信自己遭受了背叛。他们觉得全世界都亏欠他们,经常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是受害者,他们很敏感,甚至觉得自己受了创伤。罗杰这样描写他11岁时在夏令营第一次被女孩子羞辱的经历:
我当时在和新认识的朋友玩儿,什么都没想,他们呵我痒,经常有人要呵我痒,因为我很怕痒。我不小心撞到一个和我年龄差不多大的漂亮姑娘,她非常生气。她骂我,还推我,让我在朋友面前非常尴尬。我不知道这姑娘是谁……但她非常漂亮,而且比我高。我一下子僵住了,呆在那里。我的一个朋友问我怎么了,我没有回答。我那一整天都很安静。
我无法相信眼前发生的事情。女人残酷起来比男人要厉害10倍。这让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卑微讨厌的小老鼠。23我觉得自己是那么渺小,那么脆弱。我无法相信那个女孩会那么讨厌我,我想那是因为她觉得我是个窝囊废。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到女人的残酷,这让我的心灵受到了无法修复的创伤。我在女孩子面前比以前更加容易紧张,从那时起就对她们特别不感兴趣[原文如此],特别小心翼翼。
“创伤”和“受创伤”在罗杰的所谓宣言里出现了10次,而且都是指他自己。在这一点上,他和他那些非自愿独身者兄弟是一样的。这样的主题在他们的文字中随处可见。Incels.co网站的一位匿名用户写道:“我们的一生都在忍受被女人厌恶的痛苦,她们连个机会都不给我们。我们生来就低人一等,让她们如此仇恨……要让她们受折磨。她们的虚伪是一种罪,要让她们放荡的余生都受尽折磨。”
让人悲哀的事实是,和很多压迫者一样,非自愿独身者认为自己是容易受到伤害的人。他们对人恶语相向,却觉得自己是真正的受害者;他们做了最可怕的坏事,却认为自己有理。我们完全有理由对非自愿独身者的自我描述表示怀疑,他们认为,这世上有一个不公平的等级制度,是按照魅力程度来划分的,和其他男人相比,他们处在这个等级的最底端。其实更有可能的是,他们是想寻找一个可以让自己找到位置的不公平的等级制度,然后为自己原有的自卑和怨恨辩解。24我们也许可以怀疑,他们的抱怨没有什么道理:那不过是事后为他们自己毫无根据的受害情结找个借口—他们认为自己被人压迫、遭人摧残,而事实上那些人根本没有冤枉过他们,没有阻挠过他们,甚至没有拒绝过他们。特别要说的是,那些被非自愿独身者以所谓的罪孽为由而憎恨的女人只不过是在过她们自己的日子,做她们自己的事而已。
以上思考,对于我们应该(以及不应该)如何对待那种认为自己有应得权利的非自愿独身者的心态很有启发。通常的伦理规则是,当一个人处于痛苦之中时,在我们和他/她的其他所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尽可能去抚慰和减缓他/她的痛苦。如果我们没有能力帮助他/她,至少也应该表达同情。非自愿独身者确实常常处于痛苦之中(虽然那种痛苦很多时候是被夸大的)25,但是如果一个人过分强调自己有权利得到别人的慰藉,然后因为这种应得权利感没有得到满足而痛苦,那么介入其中去减缓他的痛苦就成为一件在伦理上令人担忧的事情。如果我们表达同情,就会助长他这种错误而危险的想法—其他人,特别是女性之所以存在,是为了迎合非自愿独身者的需要,满足他们的自我。26所以,不论是在这里,还是在其他地方,我们都要顶住压力不要去同情男性施害者。
非自愿独身者最近制造了很多头条新闻,要想知道为什么,只要看看一些非自愿独身者犯下的恶劣厌女暴行就不难理解了。但事实上,这些行为与日常发生的很多事情(从家庭暴力到强奸,再到性掠夺和性胁迫)处在一个连续体上,往往会被人忽视。非自愿独身者实施的最极端行为和亲密伴侣暴力中的最极端行为密切关联,有时候两者会被混淆起来。
21岁的布兰登·克拉克杀死17岁的比安卡·德文斯后,被推特(Twitter)上的早期报道描绘成一个非自愿独身者。但他似乎并不是,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他属于任何一个这样的网络社群。确实,这两个人是在社交媒体上认识的—在Instagram上。但据受害者的家人后来说,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在纽约州北部约会了两个多月。27事实上,在那段时间里,他成为女孩家人信赖的朋友,所以当他们计划去纽约一起听音乐会时,没有人表示担心。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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