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真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脸啊!
时岁平复了一下心跳:“在这里那样是行不通的,我们这里的人比较腼腆,尾随是变态才会做的事,下次别那样了。”
安德偏了偏头,小狗似地将脑袋枕在时岁头上:“好,下次我和你一起走。”
时岁:“……我不是那个意思。”
她深刻地体会到,安德和自己在沟通上有点代沟。
时岁干脆换了个话题问:“他们一直都这样和你说话?”
虽然不清楚为什么符合时岁对外国人刻板印象的安德是混血,而黑发看上去更贴近国人的少爷倒是纯血。
但时岁并不赞成那种阶级观念。
这么明显的校园霸凌,在以前的学校里是要被拉出来通报批评的。
时岁本来想从这个角度入手,然后产生一点情感共鸣,这样接下来问她想知道的信息就不会那么突兀。
安德慢吞吞说:“他们说的没错。”
在血族的体系中,混血种确实比起纯血要低劣很多。
从转换成血族起,这种观念就已经在安德的脑中根深蒂固,他并不介意那些人所说的话。
时岁噎了一下。
不是,你这样都把话聊死了,我们还怎么谈心啊!
快要到上课的场地,时岁干脆开门见山地问:“老师说的禁区森林,有人和我说你们可以进去,是吗?”
安德:“嗯,但只有狩猎日才可以。”
狩猎日?
森林确实是天然的猎场,国际班的课程里也确实有相应的科目,不过这样不会误伤什么森林里的保护动物吗?
霍桀:他是我的精神支柱南栩宁:他是我的心灵慰藉欧晟则:他是我的灵魂港湾——“林星南,手给我。”“?”“这是我的胸针,但从刚刚那一刻起,它属于你了。”——“可以牵手吗?哥哥。”“好啊,那就牵手吧。”——就这样维持着亲人的关系,能永远待在哥身边就很好了,对,这样就很……好个屁啊!哥你这样让我很难把持住啊!......
陶静安一直认为,做正确的事,比做好的事更重要。 后来她遇上了沈西淮。 她对这位老同学的印象有三:成绩好,家里有矿,跟女友很登对。 有一天,这位老同学问她想不想结婚。 陶静安想,去他的吧,她心底里认为这并不正确,至于好不好,只有结了才知道。 等把婚结了,她意识到,她被沈西淮给骗了。...
方屿上一世心比天高,跟着表哥外出闯荡,好容易混出个名堂,却被人百般利用,众叛亲离,家破身亡。 重活一世,他厌倦了名利场的尔虞我诈,决定安安分分做个普通人。 所以他拒绝了表哥的进城邀请,选择去姜天成的家里做个长工。 姜天成是乡里大地主家的小少爷,长得很好,名声很差。 上辈子方屿也看不惯他,但不成想他客死异乡时,是恰好路过的姜天成给他买了一口棺材,将他安葬。 这一世,他想还了这个人情。 * 方屿兢兢业业在姜天成家打工,种地养猪搞得风生水起,对姜天成这个小纨绔更是百般客气、关怀备至。 姜天成因为声名狼藉被人嫌弃惯了,一开始还以为他只是表面讨好,后来居然发现……他不仅在背后替自己撑腰,甚至不惜和说自己坏话的人大打出手。 从那以后,姜天成看他的眼神就不对劲了。 再后来,浪荡惯了的姜天成收了心,开始搞事业,最终从地主家的傻儿子成了富甲一方的商贾。 方屿见人情已了,想离开姜家,姜天成把人堵在门口,问:“你能不能给我做一辈子的长工?” 怕他不答应,姜天成又红着脸说,“同吃同住,盖一床被子的那种。” 腹黑忠犬攻x傲娇炸毛受 “呜……喵……” 很想发疯但总是被老婆撸平的疯批大“猫”攻x一心只想摆烂养生的嘴硬心软咸鱼受...
《姜拂衣》作者:乔家小桥文案姜拂衣是胎穿,从蚌壳里出去后,就和她母亲一起被囚禁在海底。她母亲不知被囚禁了多少年,疯疯癫癫。有一天突然清醒了一会儿,对她说:“咱们这个种族啊,心脏可以拿来铸造宝剑,且可以再生。当年你爹经过这片海,我看这小子骨骼清奇,日后必成大器,便费心将他俘虏,剜心铸剑赠他,盼望他早日学成归来,救我出海。”“我虽...
(又名:不败神婿)五年前,为了能让自己配得上她,他不辞而别。五年后,他携一身惊天本领,荣耀而归,只是归来之时,竟发现自己多了一个女儿。......
周南在省城打工这年,身无分文,遇到同学都要绕着走。没成想一朝脑子开窍,直接在娱乐圈化身神级导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