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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骜突然被转班的事情迅速在他的圈子里传播开来,闻者无不惊讶异常;作为从小穿开裆裤一起长大的好兄弟,赵佗找过来道:
“骜哥,这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你居然去了‘实验班’?我的天,这话要是昨天说,那打死我都不信!”
“有特殊原因,校长给我办的。”
“啥原因?”
这种事他暂时还不想广而告之,但赵佗为人仗义,嘴巴很严,所以说了也无妨。
一番言简意赅的解释,后者眼睛睁得更大了,道:
“骜哥,学校给你创造舞台上演英雄救美,得嘞,你身上的传奇故事又要多一个了。”
“你以为我想啊?这事暂时别给外人说。”
“嗯,了解!”
父母那边的反应亦是如此,而项骜对双亲向来是个报喜不报忧的孩子,所以背后要面对什么只字未提,只是说自己因为有体育特长,校长爱惜人才想让他在文化课上加把劲儿这才有此一举。
二老均是老实巴交的企业职工,并未深究,于是信了个实实在在。
当晚,项父还把左邻右舍都请到了附近的一家小饭店,举办了一场“升学宴”,以作庆祝。
次日早上,项骜还是那个书包,背的也还是那些书,转移到了“成才楼”的高一一班。
因为早就打过招呼,所以这里的班主任不管心里如何想,但表面上非常客气,她给他安排在了靠窗一侧的第三排,这样既能给全教室视野最好的位置,又能不至于后者的身高而挡住三排往后的同学。
水欢来时屋内已经坐了个七七八八;而“实验班”内相当拥挤,标准尺寸里容纳了将近80个学生,是“普通班”的两倍左右。
但就在这五六十人中,她一眼便注意到了这个未来要作为自己保镖的男生。
其他同学,因为常年啃书本、刷题,哪怕不是戴着厚重眼镜,也是一副毫无灵气的呆板模样,唯独这个和其余者完全不同——
一双吊睛虎目悬于剑眉之下,眸子中射出的目光似是两柄开了锋的利刃,与其直视顿有荡涤之感。
旁人穿着夏季校服均是松松垮垮,而在这里则被壮硕的身形撑的接近极限,虽有布料掩盖却依然能看到下面充满力量感的轮廓。
最给水欢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那裸露在外的半截大臂和整个小臂;肌肉发达的男性她以前不是没见过,可没有哪一个能与这个相提并论,因为后者展现给人一种仿佛这不是血肉之躯的奇异质感,似乎是由精钢铸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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