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如果真要论地位的话,认为狗是贱业的人,说到底,有这种看法的人可能是因为“狗腿子”这一类的词语看多了,然后想当然地有了这种认识。
在《礼记》里,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庶羞不踰牲,燕衣不踰祭服,寝不踰庙。”
把它翻译成现代白话的话,字面上的意思其实非常简单。
诸侯,没有特殊的原因是不可以杀牛的;大夫没有特殊的原因是不可以杀狗的;士,没有特殊的原因是不能杀狗杀猪的。
至于后面的那句话,则是平时吃的饭菜,再好不能超过祭祀用的牲牢;日常穿的衣服,再好不能超过祭祀用的礼服;日常居住的堂屋,再好不能超过宗庙。
而且,从这段话我们还可以看出一个森严的等级:诸侯、大夫、士。
其实,从周开始,社会阶层的等级就划分得很明显: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平民(庶人)、奴隶。
在这六个阶层中,士这个级别,属于管理层,套用现代的话说,至少也是个有编制有身份的。
另外,《礼记》里面还有一句话:“凡祭宗庙之礼……犬曰羹献。”
至于《周礼》,则给后人讲述了一个由朝廷发放俸禄的职务:犬人。——“凡祭祀共犬牲,用牷物,伏瘗亦如之。凡几珥沉辜,用駹可也。”
把这几句话连起来看的话,有一个很明显的结论,那就是能够杀狗杀猪的人,是必须有身份的人,而不是只拥有有身份证的人。
像平民(庶人)以及奴隶,是没有资格杀狗杀猪的。同样的道理,平民(庶人)以及奴隶,自然也就没有资格吃狗肉或者猪肉。
那个卧薪尝胆的勾践,被夫差放回来以后,为了恢复国内的人力,就颁布了这么一条法令:家里生了儿子的,上报到官府进行人口登记以后,官府奖励两壶酒一条狗,生了女儿的,官府则奖励两壶酒一头猪。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孟子》里还有一句话是这样讲的:(庶人)“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把这些东西综合起来,那就更加简单了,杀狗并把狗作为食物,并不是想吃就能吃的。如果不是特定的时间或者特殊的场合,想啃上几腿狗肉,基本上就是在挑战整个社会秩序。
所以,如果用活着底层的人实在馋极了才会吃狗肉去解释“仗义每多屠狗辈”的话,估计也只是从《晏子使楚》里推测出来的,因为晏子在面临楚国的刁难时,晏子正气凛然地说了句“使狗国者,从狗门入。”
同样是春秋战国,在秦国,对狗的看法却似乎与晏子有些不一样,他们常常是“杀狗碟邑四门,以御蛊灾。”
而且,始皇帝登基以后,为了养狗,皇帝和大臣还专门设置了一个厨子,专门为这些狗准备狗粮,且封这样的厨子为“弄狗厨”,还颁发了官印。
在湘西里耶出土的三万余枚秦简中,还提到了当地的管理在统计家畜的数目时,治下养的狗的数量及繁殖和死亡情况都得从湘西的迁陵上报到陕西的咸阳。
洪荒大山之中,无尽的灵力汇集之地。一个青年独自行走在十万大山之中。青年名叫张道玄,十年之前。从地球打破位面,历经无数位面,最终进入到了洪荒大世界……......
独天何泣独尔何孤终有一天,我林阳会站在离天最近的地方问上一句,这天可逆?这路可走?新书《千重仙》请各位道友好汉推荐支持。...
放荡不羁脑回路非同一般男公关攻X多少有点丧的美强惨美食家轮椅受 === 四年前的姜危桥,于唐彦是危险又充满吸引力的存在。 他迷恋过、热爱过、也倾其所有过。 却也被姜危桥冷冰冰抛弃。他才明白,对于姜危桥这样的男公关来说自己不过是个付得起价格的客人。 逢场作戏而已,只有自己当真。 * 一场车祸,毁灭了唐彦的家庭,也折断了他的双腿,命运从此也走向另外一个方向。 在自我放逐中,他无人问津,不过是个不再受宠爱的富家子弟。 四年后,那个曾经伤害他至深的姜危桥却不期而至。 像是做好了准备,要弥补他。 这像是另一场骗局。 追名逐利的浪子,怎么可能会有真心? * 姜危桥追悔了四年。 所有的一切错误,都由他来弥补。 这次他做足了准备,要将唐彦挽回,不光是对生活的希望,还有他曾经辜负过的真心。 可是当他上得了床,进得了厨房,赚够老婆本,还会了芬兰语,并且开足马力翻来覆去各种姿势让唐彦满意后,唐彦却问他:这次的暧昧游戏,一次需要花费多少钱??? 【姜危桥是攻!】 【不含糊,开篇就追妻,一路追追追】...
次等替身作者:达不溜歪文案:1.S市的纨绔代表谭臣收心了,收心对象那张脸那身段,谁看了都要说一声极品,可惜是个夜场卖唱的。从那种大染缸里出来的人,有几个真正干净的?谭臣倒是丝毫不嫌弃,不仅把她当成宝贝般捧在手里,帮负债累累的她还清债务,还帮她复学读书,据说下一步就把她带回家见父母。可是在这个女人之前,谭臣不是还有一个爱得死去...
“这世间最险恶的莫过于人心。可杀长生不死之命,可伤万物不伤之体。” “说人话。” “我被前任肢解了。” “……所以……为什么你现在还活着?” “为了遇见你。” 依旧是玄幻古言~...
岑溥则休长假,被妹妹拉去开在大学城的奶茶店充壮丁。 充壮丁的第一天,奶茶店里来了个金发蓝眼的高个混血大帅哥。 帅哥冷着一张脸,点了杯奶茶,在奶茶店里一坐就是一天。 那之后岑溥则充壮丁的每一天,帅哥都早上准时来,晚上准时走。 起初岑溥则以为他是拿奶茶店当自习室,可渐渐的,他发现,这哥们,好像总偷看他。 在偷看了足足有半个月后,一个夜晚,每天都准点离开的人走到点餐台前。 顶着帅得惨绝人寰一张脸,挂着冷酷无比的表情,问岑溥则:“你……你有交往对象吗?” 声音在抖,说话还结巴。 岑溥则觉得这小孩挺有趣,于是逗他:“有。” 谁曾想上一秒还冷酷无比的人,眼眶一红,当场跑了。 那之后,不来了。 不来就不来了吧,结果没几天,岑溥则发现,这小孩不是不来了,是从店内偷看改店外偷看了。 被发现就跑,窜得像是要去参加市里马拉松。 岑溥则观察了他几天,挑了个良辰吉日,把人逮了。 见这小孩被逮住了还想跑,他直接开口:“没交往对象。” 小孩安分了,红着一双眼看他。 岑溥则跟猫逮耗子似的提溜他:“原本下一句打算说什么,给你个机会说。” 帅得惨绝人寰的混血大帅哥结结巴巴、吭吭哧哧,唰地两行泪就往下挂:“那你……那你愿意和我交往吗?” 岑溥则被他逗乐了。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让他住手别打了。 不过,这小孩有病是怪有病,但嘛,还挺可爱的。 于是岑溥则岑溥则看着他那张赏心悦目的大帅脸应:“可以,谈吧。” 非常确信自己是1结果人生滑铁卢的大帅哥受(25岁) 很能哭脑子大概多多少少真有点病的混血美人攻(18岁) 中短篇年下双初恋,轻松沙雕小甜饼...